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碳复写纸的技术规范。
标准实用于电子计算机等力感型记录仪上打印或书写一式多层用纸;也实用于印刷后制成各类票据、表格等多层复写纸。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50—89 纸和纸板试样的采取
GB 451.1—89 纸和纸板尺寸及偏斜毒的测定方法
GB 451.2---89 纸和纸板定量的测定方法
G 451.3---89 纸和纸板厚度的测定方法
GB 453---89 纸和纸板抗张强度的测定方法
GB 456---89 纸和纸板平滑度的测定方法
GB 462---89 纸和纸板水分的测定方法
GB 465.2---89 纸和纸板按规定时间浸水后抗张强度的测定方法
GB 1540---89 纸和纸板吸水性的测定方法
GB 1541---89 纸和纸板尘埃度的测定方法
GB 1543---89 纸不透明度测定法
GB 2828---87 逐批检查记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7974---87 纸及纸板白度测定(漫射/垂直射)
GB 7975---87 纸及纸板颜色的测定(漫射/垂直射)
GB 10341---89 纸和纸板印刷表面强度的测定法 电动式
GB 10342---89 纸张的包装和标志
GB 10739---89 纸浆、纸和纸板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
GB/T 13528---92 纸和纸板表面PH值的测定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 CB纸:背面涂发色剂,作为无碳复写纸的上层使用(背面涂布)。
- CFB纸:正面涂显色剂,背面涂发色剂,作为无碳复写纸的中层纸使用(正面和背面涂布)。
- CF纸:正面涂显色剂, 作为无碳复写纸的下层使用(正面涂布)。
4 产品分类
4.1 无碳复写纸主要分为上页纸(CB)、中页纸(CFB)、下页纸(CF)三种。
4.2 无碳复写纸按显色不同,分黑印纸、蓝印纸,或其他色印纸。
4.3 无碳复写纸一般为白色或彩色。
4.4 无碳复写纸按质量分:根据使用要求分为、普通型和耐久型,按质量的不同分为A等、B等、C等。
4.5 无碳复写纸分为平板纸和卷筒纸。
5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5.1 无碳复写纸的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表1规定。根据订货合同规定生产的其他定量的无碳复写纸,定量偏差按表1规定。
表1
| 指标 |
单位 |
规定 |
试验方法 |
A等 |
B等 |
C等 |
定量 |
g/m2 |
<50.0
50.0~60.0
60.0~90.0 |
GB451.2 |
定量偏差CB、CF 不大于
CFB |
% |
±6.0 ±7.0 ±8 .0
±7.0 ±8.0 ±10 .0 |
|
紧度 不小于 |
g/cm |
0.67 |
GB451.3 |
亮度(白纸) 不小于 |
% |
75.0 |
75.0 |
72.0 |
GB7974 |
<40 g/m2
不透明度(白纸)(40~50) g/m2不小于
>50 g/m2 |
% |
60.0
65.0
70.0 |
GB1543 |
CF面平滑度 不小于 |
S |
35 |
30 |
25 |
GB456 |
CF面表面PH值 |
|
6.0~9.0 |
GB/T 13528 |
翘曲最大值 不大于 |
mm |
5 |
10 |
20 |
附录A |
耐摩檫性△E动 不大于
静 |
|
5.0
静态要求没有明显显色点 |
附录B |
显色灵敏度(三联) D 不小于
△E |
% |
80.0
85.0 |
附录C |
蓝印显色密度(三联) △E 不小于
D |
|
0.5
40.0 |
附录C |
耐光性(△E保留率)144耐久性 不小于
普通型 |
% |
60.0
40.0 |
附录A |
40.0
20.0 |
附录C |
交货水分 |
% |
6.5±2.0 |
GB462 |
5.2 平板纸规格为559㎜×864㎜、584㎜×914㎜、787㎜×1092㎜,或根据定货合同的要求生产其他规格的纸。尺寸偏差不许超过±3.0㎜,偏斜度不许超过3㎜。
5.3 卷筒纸规格为:根据订货合同规定,卷筒宽度小于787㎜的偏差不许超过±3.0㎜;卷筒宽度为787㎜以上的偏差不许超过±5.0㎜。
5.4 纸面应平整光滑、洁净、涂布应均匀,不许有折子、皱纹、孔、孔洞、明显条痕、裂口、斑点、着色等外观纸。
5.5 每批纸的色调不得有明显的差别。
5.6 纸张的切边应整齐,卷筒端面应平整光洁。
5.7 纸张在印刷时不应有明显透印、掉粉、掉毛现象。
5.8 无碳复写纸应适于书写。
5.9纸卷卷曲时张力应均匀,CF纸涂显色剂面应向外,CB纸涂发色剂面应向内。
5.10 接头应在纸卷的整幅进行,接头不许与上下层纸粘连,接头处在纸卷端面应作出标志。每卷纸允许的接头数为:
卷筒长度<3500㎜ 2个接头;
卷筒长度3500~6000㎜ 3个接头;
卷筒长度>6000㎜ 4个接头。
6 检测规则
6.1 以一次交货为一批,交收检验样本单位“令”或“卷”。
6.2 型式检验项目为表1所规定的全部项目,交货水分除外,每半年检验一次,当原料、配方或工艺改变时需进行型式检验。
6.3 交收检验按照GB2828进行,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合格质量水平AQL按表2规定。
表2
抽样方案 批量,令或卷 |
正常检查二次抽样检查水平S-3 |
不合格分类 |
样本大小 |
B类不合格品AQL=4.0 Ar Rr
|
C类不合格品AQL=6.5 Ar Rr |
B类 不合格 |
C类 不合格 |
1~50 |
3 |
0 1 |
0 1 |
表面PH显色灵敏度 耐光性 |
定量、定量偏差接头、亮度 耐摩察性 显色密度
不透明度
翘曲、平滑度
尺寸偏差
外观纸病
交货水分 |
51~150 |
3 |
0 1 |
— — |
5 5(10) |
— — — — |
0 2 1 2 |
151~3200 |
8 8(16) |
0 2 1 2 |
0 3 3 4 |
6.4 合格批的规定
6.4.1 当抽样批量在1~150令或卷时,该批B类不合格品为0,且C类不合格品小于等于1,则判定该批为合格批。
6.4.2 当样品批量在151~3200令或卷,样本大小为8时,该批B类不合格品为0,且C类不合格品小于等于3,则判为批合格;若C类不合格品大于3,则判为批不合格。
6.4.3 当抽样批量在151~3200令或卷,样本大小为16时,该批B类不合格为1,且C类不合格小于等于2,则判为批合格;若C类不合格品大于2,则判为批不合格。
6.4.4 当抽样批量在151~3200令或卷,样本大小为16时,该批B类不合格品大于1或B类不合格品为0;C类不合格品大于3,则判为批不合格。
6.5 需方有权按本标准的全部或部分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检验,在检查时,先检查外部的包装情况,然后从中取样进行检验,如检查结果与本标准不符,需方应在到货后三个月内(或按订货合同规定)通知供方共同复验,如仍不合格,则为不合格,由供方负责处理,如合格由需方负责处理。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无碳复写纸的包装和标志按GB/T10342规定进行。
7.2 生产厂应保证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标准的要求,每件纸交货时应附一份产品质量合格证,无碳复写纸包装上注明生产厂、生产日期,等级、品种、批号、定量、纸的颜色、显色的颜色、印刷面、卷筒纸注明卷筒宽度,平板纸注明规格尺寸,内附合格证。
7.3 无碳复写纸外包装应防潮、防压,并贴有标记。
7.4 平板纸分品种包装,每500张一令,如有要求可装入瓦楞纸箱。
7.5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使用有篷而洁净的工具,防止重压、相互摩察和撞击,防止日晒雨淋。
7.6 不得将成品从高处扔下。
7.7 成品应保存在干燥通风,不受阳光直接照射的室内,防止雨、雪和地面湿气的影响。
7.8 无碳复写纸在规定条件下贮存保质期为5年。
附 录 A
( 标 准 的 附 录)
无碳复写纸翘曲度测定法
A1 实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碳复写纸翘曲的测定法,即规定了放在平整表面上的。
本标准规定了无碳复写纸纸样翘曲的测定方法。
A2 定义
翘曲度:在规定的湿度和温度条件下,将无碳复写纸纸样放在一个平整的表面上,经规定的暴露时间后,纸的边缘距平整表面的高度。
A3 仪器
刻度尺:150mm的尺子,精确至1mm,零刻度必须爱尺子的边缘,以便刻度尺能一正直角竖立与平坦的放置面上。
A4 试样采取和准备
A4.1 按GB 450和 GB10739的规定进行试样采取和测定。
A4.2 纸面应平整,不应有皱纹和褶子,避免阳光直射。
A5 试验步骤
沿试样的横向的等距离切取100mm×100mm试样6张,标出试样的纵横向和使用时正面和层别(CB、CFB和CF),在(25±3)%r,h。环境下放置2h以上,然后移入规定的湿度环境(50±2)%r.h,三张正面朝上另外三张正面朝下,暴露2h,用刻度尺直接触平整面,测定纸翘离平面的高度。
A6 试验结果评定
试样翘曲的程度的评定如下:
微翘曲:试样任一处或边、角上翘高度小于等于5mm。
中等翘曲:试样任一处或边、角上翘高度大于5mm小于等于10mm。
重翘曲:试样任一处或边、角上翘高度大于10mm小于等于20mm。
严重翘曲:试样任一处或边、角上翘高度大于5mm。
A7 结果报告
报告出每组试样翘离平面高度的最大值,如果这一试样的若干次试验的差别很大,可进行重复试验。并以95%的置信区间报告试验结果。
附 录 B
( 标 准 的 附 录)
无碳复写纸耐摩擦性的测定法
B1 实用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无碳复写纸乃摩擦性(动、静)测定方法。
B2 定义
B2.1 动态摩擦:在规定面积的显色制(CF)试样的下面放入发色纸试样,在规定的 压力下,用机械方法使试样CF面与CB 面相接触,并做相对运动,以试样显色状况评价动态耐摩擦的性能。
B2.2 静态耐摩擦:在没有滑动但有压力控制的条件下,将面积相同的CB 和CF试样相互叠放,确保两试样的CF 面与CB 面接触,放置规定的时间后,用测试品间的对比度来表明在CF测试样品的显色程度。
B3 仪器
B3.1 耐摩擦仪:佛格拉(FORGRA)耐摩擦仪。
B3.2 标定的重砣:4kg
B3.3 平滑硬质塑料板:50mm×50mm×20mm。
B41 试样采取
试样采取按GB 450 规定进行。
B5 试验步骤
B5.1 动态摩擦
切取规定尺寸的CB试样放在仪器的磨板上,用仪器带有的冲刀切取CF试样,将切取的CF试样放入磨头内,安装好磨头,确保CF面与CB面接触,在附加压力为0kPa下摩擦3次,测定显色区与非显色区图象的色差△E,重复上述步骤两次,将三次结果取平均值。
B5.2 静态耐摩擦
切取大于50mm×50mm的CB和CF试样各三张,将其中一张试样的CB面与相配的CF面接触,放在玻璃平面上,然后覆盖测试面积为50mm×50mm的平滑硬质塑料板及4kg 的重砣,保持压力(30±1)s后,小心移去重砣及平滑硬质塑料板,观察CF面上显色区与非显色区的△E,按上述步骤进行其余试样测试,用目测观察。
附 录 C
( 标 准 的 附 录)
无碳复写纸显色密度和灵敏度及其色迹保存期的测定法
C1 实用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无碳复写纸在电动打印机上显色灵敏度值及色迹保存期的测定方法。
C2 定义
C2.1 显色密度:无碳复写纸显色24h后色迹的密度值和色差。
C2.2 显色灵敏度:无碳复写纸显色5min后色迹的密度或色差与放置24h后色迹的密度值和色差的百分值。
C3 仪器
C3.1 色度白度仪,选用L* a* b*1976均匀色空间,为简便以下均不标“ * ”号。
C3.2 反射光密度计。
C3.3 打印机:24针电动打印机。
C3.4 照度计。
C3.5 老化灯箱:采用的荧光灯,灯与试样距离约为100㎜,使被照试样面上的照度达(3400±200)lx。灯箱参照尺寸为900㎜×600㎜×600㎜,或根据情况做成其他的尺寸。
C4 试样的采取和准备
C4.1 按CB450规定进行采取。
C4.2 纸面应平整,避免有显色出现。
C4.3 标明纸页生产厂、品种(CB、CFB、CF层)、生产日期。
C5 试验步骤
C5.1 整理成组
将同一生产厂、同一类型和同批生产的无碳复写纸CB层作为上联、CFB层作为中联、CF层作为下联,其中CFB纸可由一层或多层组成,为了保证CB、CFB、CF层匹配,应在第一联作一个“×”记号,然后检验雾谈复写纸沓中各CF面的显色,如有问题,应采用适当的校正,纸沓钉在一起备用。
C5.2 无碳复写纸用电动打印机显色的步骤
将纸沓放入打印机上,尽量避免打印前显色,调节打印压力至最重档,以稳定速度打印出图案(见C1):宽不小于32㎜,长度适宜的长方形。
图C1
C6 色迹耐光性的评定
C6.1 按GB7975规定的方法测定显色5min后试样显色处与未显色的色差△E0值或显色密度D0值。
C6.2 将试样自然放置24h后,再次测定显色处与未显色的色差△E1或显色密度D1值,按式(C1)计算显色灵敏度:
△E0 / △E1×100% 或 △E0 / △E1×100% ……………………….. (C1)
式中:△E0 —— 显色5 min后试样显色处与未显色处的色差;
△E1 —— 24h后显色试样显色处与未显色处的色差;
D0 —— 显色5 min后试样显色处与未显色处的显色密度差;
D1 —— 24h后显色试样显色处与未显色处的显色密度差;
C6.3 仪器
灯与试样面距离为100㎜,照度为(3400±200)lx。灯箱参照尺寸为900㎜×600㎜×600㎜,见图C2。
C6.4 将上述测定后的试样在荧光灯箱内照射144h,测定Ei值,按式(C2)计算评定耐光性:
(△E1—— Ei)/△E1×100% ………………………………………… (C2)
式中:△E1 —— 24h后显色试样显色处与未显色处的色差;
△Ei —— 24h后显色试样显色处与未显色处的色差;
附 录 D
( 提示的附录)
无碳复写纸原纸技术指标
表 DI
指标 |
单位 |
规定 |
试验方法 |
A等 |
B等 |
C等 |
定量 |
g/m2 |
(35.0 40.0 45.0)±5% |
GB 451.2 |
全副定量差 |
g/m2 |
2.5 |
3.5 |
4.0 |
紧度 |
g/m3 |
(0.70~0.80)±0.03 |
GB 451.3 |
亮度(白纸) |
% |
80.0 |
GB 7974 |
不透明度 |
% |
60.0 |
GB 1543 |
纵向抗张指数 |
Nm/g |
50 |
40 |
35 |
GB 453 |
纵向湿抗张指数 |
Nm/g |
3.8 |
3.0 |
2.5 |
GB 465.2 |
CF面平滑度 正反
正反差 |
S
% |
50/
40
20 |
40/
35
30 |
30/
30 |
GB 456 |
表面pH |
|
5.5 |
GB/T 13528 |
表面吸水Cobb 60s |
g/m |
20.0±40.0 |
GB 1540 |
表面强度(涂布面)
低粘油墨 |
M/s |
1.50 |
0.70 |
0.50 |
GB 10341 |
2~1.0)mm2
尘埃 度(1.0~1.5)mm2
>1.5mm2 |
个/米2 |
50
8
不许有 |
GB 1541 |
交货水分 |
% |
6.0±2.0 |
GB 462 |
注:定量指标也可以按订货合同规定
|